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三亚要求商品住房1年内不上调备案价

11

三亚9月6日电 (记者 王晓斌)据三亚市职能部门6日公布的一份通知,该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做出调整,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等。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三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在9月2日签发。

据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三亚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多月呈环比上涨态势。

通知称,调整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有关事项,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担负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通知明确,三亚市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2021年9月1日前已经备案的项目,须将未网签房源重新进行价格备案,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近期网签价格;初次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整体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网签价;申报非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销售价格应控制在合理区间。

通知还规定,商品房价格备案时,开发企业须出具《商品房销售价格承诺书》,承诺不超出备案价格销售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通知要求,经核准价格备案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琼价价检[2011]195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公示牌、价目表及价格备案文件等,接受购房者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完) 【编辑:姜雨薇】

“中国窃听非洲”谬论再起 非洲媒体和学者批驳毫无根据

台军一架幻影战机失事 飞行员跳伞获救

春运路上雨雪“添堵” 南方将有明显降水

巴赫:确保运动员参赛是共识,加剧分歧有悖使命

川渝一体化推进营业执照异地“互办互发、立等可取”

广州海事部门紧急救助突发中风船员

江苏扬州市“读城”行动举办发布活动:读懂扬州,何止春风十里

韩国国情院前院长赵太庸被逮捕

一展“惠”世界!全球首个国家级进口博览会再启新篇

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

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 新动能不断成长

流感与普通感冒是一回事儿吗,针对流感病毒的消毒方法有哪些?

甘肃甘南“环境革命”治“顽疾” 长效机制提升小康“成色”

安吉生物群发现中国最古老板足鲎化石

春节出境游有多火?中国游客扎堆打卡“世界最孤独秋千”,北极圈迎来“春运大军”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