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法院宣判大型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网络黑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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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月1日电(方伟彬 王君 赵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日通报,该院公开宣判2019年广东警方破获的大型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的网络黑产案。被告人梁某伦、陈某展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六千元、十三万二千元。

广州南沙法院宣判大型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网络黑产案

2019年,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在侦办一宗以婚恋交友诱骗投资的网络诈骗案中,发现了该以犯罪嫌疑人陈某展为首的制作、售卖以及使用“海贼王”系列软件的犯罪团伙。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年底,被告人陈某展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上述软件放在互联网上公开出售。经鉴定,“海贼王”系列软件具有挂机模式、一键删除好友、添加好友、修改朋友圈、一键洗白、检测账户封号、批量实名认证等功能,上述功能均是通过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对应的数据实现。“海贼王”系列软件能够代替人工在微信界面的操作,实现对微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

被告人陈某展、梁某伦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海贼王”系列软件侵入并控制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批量登入他人微信账号,并进行检测、修改密码、实名认证等操作,非法获取微信账号数据,并向他人销售经“海贼王”软件处理的微信账号获利。经司法审计,被告人陈某展销售“海贼王”系列软件共计2284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56905元,获利人民币427940元,其他14名被告人亦通过销售“海贼王”系列软件获利不等。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陈某展、梁某伦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侵入深圳腾讯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且对腾讯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向他人出售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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