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香港暂委区域法院就一名男子参与2016年旺角暴乱一案宣判,判处其3年监禁。
涉案男子现年29岁,承认一项暴动罪。
香港暂委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今日判刑时表示,本案发生在旺角闹市,暴力程度严重,参与者人数众多,关乎重大公众利益,不容忽视。示威者必然知道自己犯法,才戴上口罩掩饰身份,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案发时被告已满24岁,必然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故法官认为被告人系主动参与违法行为。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数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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